有關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本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休1日,本縣選舉選委員會來函建議如同仁放棄補休1日改核敘嘉獎1次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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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2-11 17:33:21  點閱:398


一、依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09年1月30日彰選一字第10900001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備極辛勞,圓滿完成任務及為維持敘獎作業一致性,爰同意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類人員,放棄補休1日者改核敘嘉獎1次辦理。
三、本縣各鄉(鎮、市)公所及各鄉(鎮、市)民代表會人員得比照前開規定辦理敘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