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,教育部相關令釋及解釋函併同廢止(停止適用)一案,詳如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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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1-03 09:47:37  點閱:57
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24203591B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配合旨揭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,教育部95年6月20日台人(三)字第0950072395C號令等4則解釋令業經該部以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24203591A號令廢止。
三、 另併同停止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相關解釋函68則(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)。
四、 檢附停止適用解釋函列表等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