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修正「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,名稱並修正為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,業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一案,詳如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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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1-30 14:05:03  點閱:37


一、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旨揭修正部分條文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