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彰化縣埔鹽鄉公所為配合彰化縣政府試辦調整辦公時間政策,公所暨所屬機關自109年11月1日起調整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至5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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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10-27 09:09:30  點閱:291


依據彰化縣埔鹽鄉公所109年10月23日鹽鄉人字第1090015304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