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體衛組長
張貼日期: 2021-07-12 14:00:09 點閱:244
(一)依據:
教育處防疫會議裁示事項之第一條第一項:
針對學校校內操場開放部分,若「學校有重大工程及設立疫苗施打站」者,不開放。
(二)決議: 由於本校為「埔鹽鄉疫苗施打站」,因此決定本校操場不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