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,詳如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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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07-22 10:46:15  點閱:127


一、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111年7月8日公保字第1110009170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修正條文修正對照表、總統公布令,業置於本會網站(https://www.csptc.gov.tw)「法規及函釋」專區「保障法規」項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