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業已調整,詳如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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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08-30 09:40:15  點閱:487


一、 依據彰化縣選舉委員會111年4月27日彰選一字第1110000481號、5月25日彰選一字第1110000610號及8月11日彰選一字第1110001109號等函辦理。
二、 本次投票日工作津貼依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」調整支給工作費:主任管理員新台幣4,000元、主任監察員3,250元、管理員及警衛員2,650元、監察員1,800元、預備員1,800元,並於選後給予補假二天。
三、 為辦理本鄉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作業,協請貴單位推薦工作人員函送本所或以電子檔傳送py32@ems.puyan.gov.tw彙辦。
四、 另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15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157號函,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,屬於維持醫療及防疫量能者、高接觸風險工作者、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,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之特性,將強化渠等之COVID-19疫苗接種及健康管理規範,上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/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3劑且滿14天;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倘未完整接種3劑且滿14天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等,其中「選舉之選務作業相關人員」業經該指揮中心列為前揭場所場域之工作人員,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」係屬「選舉之選務作業相關人員」。
五、 為配合上開該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及後續相關防疫政策,請貴單位於推薦111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內一併協助調查推薦人員疫苗接種情形,以利辦理相關召募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