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教育專業研習相關操作說明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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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11-02 09:07:35  點閱:167


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,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(含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等)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,因應教師e學院整併至教育部磨課師平臺(https://moocs.moe.edu.tw/),倘貴校所屬人員尚未完成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,線上課程部分請改登入教育部磨課師平臺進行選修,教師e學院預計於111年11月30日終止服務。相關操作請參考附件。